
发布日期:2025-03-30 22:38 点击次数:194
亚太药业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高档东谈主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4)浙民申3471号)。该裁定书触及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港越路纺织品阛阓有限公司、陈尧根、钟婉珍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金融借钱条约纠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以推动毁伤债权东谈主利益拖累纠纷为由对公司及施行适度东谈主陈尧根拿告状讼,请求公司对陈尧根的所有这个词6656.30万元债务奉行承担连带拖累。浙江省高档东谈主民法院裁定驳回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的再审央求。本次诉官司项的判决效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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